自己本来是个租房子的,却以房主的身份将租的房子再次租给了别人。李先生就中了圈套,白白搭上1800元租金。
李先生通过网络找到了一条由个人发布的出租房屋的信息。该房子位于立山双山路,李先生看房后觉得,这套房子的楼层(三楼)和地点都不错,而且价格较低,便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一口气付给“房东”半年租金。
一个多月后,真正房东找上门来,李先生这才知道收他租金的人也是这套房子的租客,在房子还有一个月租期时在网站上发布租房信息,用较低的价格骗走了李先生的半年房租1800元。
随着房屋租赁交易日益增多,市民除了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外,还可以通过网络租房。由于信息量大、交易成本低,还可以免交一些中介费,很多没有经验的租房者在看到网络信息后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进行租房交易,虽然省下了一些中介费,但是对其中的骗局却很难看出来。
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由于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存在信息量有限,还要交一笔中介费,所以,租赁双方自助型的网络租房颇受青睐。但是,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租赁双方自主在网上发布信息,而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没有专人负责核实,不像中介公司那样还会为租赁双方把关。
业内人士提醒,由于房屋中介机构在发布信息前都会对房屋的真实情况、权属关系等核实,因此消费者最好通过中介机构来租房。如果一定要通过网络租房,也应当通过专门的经营性租房网站来选择房源,在交易前千万不要怕麻烦,应该带着房主提供的房产证原件,到房产部门查证并登记备案,以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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